第361章 吕布立法-《最强吕布之雄霸天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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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然而,吕布又岂能没有考虑这方面的问题。

    吕布要的,不过是取百家之长罢了。

    想某一家掌权乱政,不存在。

    因为吕布只是允许学说存在,却不会让你发展到大型宗教与朝庭对抗的地步。

    再者说,华夏有诸子百家,整个世界还有无数的文明。

    吕布依然是那个思想,兼容并蓄,海纳百川。

    但不可否认,随着吕布重启诸子百家,现在确实是有些乱象了。

    特别是诸子百家急于加强自己的地位,各种宣传自己的学义,到处扩展教民。

    所以吕布决定,召开一次百家大会。

    他要制订一部,国法。

    嗯,也就是后世宪法的概念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此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。

    所有的其他律法,都不能和国法相悖。

    一旦相悖,那肯定是以国法为准。

    现在社会稳定了,百家之言也重启了,吕布觉得,是时候搞这个了。

    而将百家都叫来,也正是要让国法,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同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这条律法一出,你儒家认可、法家赞成、墨家同意、道家也说OK。

    然后就根据社会现实,不断修改这国法。

    而且正是国法,所以不完全以皇帝意志行事。

    吕布现在是初代皇帝,他能自行添加律法。

    但以后的皇帝,可不能这么专权,一切都要依照程序来。

    想修改国法,继续召开大会。

    随着各殖民地以后的纳入,各方文化风俗的并入,国法或多或少也是有变动的。

    而吕布的想法,正是以这样的国法制度,来不断推进文明。

    当吕布公布这个消息后,举国震动。

    一众诸子百家,更是无不欣喜。

    因为,他们也能够发言了,也有说话的权力了。

    诸子百家最后的代言人,纷纷齐聚洛阳,要参加这史无前例的国法大典。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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